其實很多基督教人都知道聖誕節不是耶穌基督的誕生日,知道就不應該遵守人的誡命。

 

馬15章7~9節:假冒為善的人哪,以賽亞指着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。他說: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,心卻遠離我;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,所以拜我也是枉然。」

 

人的誡命是對上帝來說是毫無意義的,所以遵守人的誡命是枉然的。

聖誕節是紀念太陽神的紀念日,這知識產看一般書店裡的書籍也可以知道的事實,但是明知道是假的還在教會裡遵守的話,上帝會怎樣認為呢?

 

以西結書8章13~18節:他又說:「你還要看見他們另外行大可憎的事。」他領我到耶和華殿外院朝北的門口。誰知,在那裏有婦女坐着,為搭模斯哭泣。 他對我說:「人子啊,你看見了嗎?你還要看見比這更可憎的事。」他又領我到耶和華殿的內院。誰知,在耶和華的殿門口、廊子和祭壇中間,約有二十五個人背向耶和華的殿,面向東方拜日頭。他對我說:「人子啊,你看見了嗎?猶大家在此行這可憎的事還算為小嗎?他們在這地遍行強暴,再三惹我發怒,他們手拿枝條舉向鼻前。 因此,我也要以忿怒行事,我眼必不顧惜,也不可憐他們;他們雖向我耳中大聲呼求,我還是不聽。」

 

12月25日快要到了,看到這文章的人真的要仔細地再查看一下,真的希望不要做枉然的辛苦。

上帝的核心真理是新約逾越節節期,我們要遵守新約逾越節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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